馬達加斯加對瀕危木材的出口禁運政策依然有效 我國木材企業切勿從事相關進口業務。
近一段時間以來,不斷有一些木材企業向我辦求證,馬達加斯加政府已經解除了黃檀屬(Dalbergia spp.)和柿屬(Diospyros spp.)木材出口禁令的消息是否屬實。
國家瀕管辦在此重申,馬達加斯加對黃檀屬與柿屬木材的出口禁運政策依然有效。我辦提醒我國木材進口和加工企業,在出口禁運解除之前,切勿在馬達加斯加收購和進口以婁(盧)氏黑黃檀(Dalbergia louvelii)、馬達加斯加黃檀(D. greveana)、巴羅尼黃檀(D. baronii)等為代表的任何黃檀屬或柿屬木材。
2013年3月,在泰國曼谷召開的CITES第十六屆締約國大會上,通過了馬達加斯加黃檀屬和柿屬種群列入附錄II的提案,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執行。同時,締約國大會還通過決定,規定常委會在審議同意該國的黃檀屬和柿屬木材庫存審計結果以及使用計劃之前,馬達加斯加必須實施出口禁運。為此,馬達加斯加對本國黃檀屬和柿屬木材的出口制定了零限額。經多次延期,目前該出口禁運措施已延續常委會第66次會議,即2016年1月15日。
上述規定意味著除非CITES常委會作出新的決定,否則馬達加斯加不得批準出口黃檀屬和柿屬木材,其他締約國也不得許可從馬達加斯加進口黃檀屬和柿屬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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