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行業發展面臨的木材資源短缺問題,一些地方企業、協會提出,出臺地方標準,擴大紅木木材的法定范圍。我認為這是飲鴆止渴、自絕生路的做法。
眾所周知,2010年底,“從8000萬到60萬”的假新聞曾經引起所有行業人士的關注。該文新聞稱:2007年10月在中國-東盟博覽會上,曾經展出過一套價格為“8000萬元”的老撾“紅酸枝”家具。而在2010年10月的中國-東盟博覽會上,雞翅木、的17件套,開價最高不超過17萬元人民幣;紫檀木的19件套,標價也不過19萬元人民幣。
拿兩套材質和工藝上根本不可比的家具來比較價格差別,進而得出這個行業出現價格暴跌的結論,如同我前年在某時尚展上看到一LV的包賣幾萬塊,如今又在同一個展會上看見一款包售價幾十元,就證明皮包行業價格出現暴跌一樣,是沒有邏輯基礎的,是外行人企圖通過價格和看似一樣的產品來制造假新聞,是部分媒體博取眾人眼球,制造語不驚人誓不休效果的常用手段。
如果各地方標準不統一,而紅木家私卻是在全國范圍內銷售,就會造成不同材質的家具都被稱為紅木家私,消費者根本無從分辨哪些是真的紅木家私。一旦出現法律糾紛,就會出現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打架的現象。
為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尋找可用的木材,這是紅木行業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但是切不可各自為政,而應在行業發展的一定階段,通過全國標準的修定來統一標準,采取相同的步伐。除目前的“5屬8類33種”國標紅木外,仍有許多優質的硬木未被國標承認身份,這些硬木其實是編外優質替補選手,如南美的紫心木、、綠心樟、莫拉、猴子棗木、等,在性能上有很多參數都高于33種紅木,有被國標認同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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