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于引用的倫理規則,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其重要性,但重點在于規范自己的研究文獻。這里首先根據各種自己看到的文獻,結合編輯工作心得和體會,提出以下10條,想抽玉。第一條:學術引用應體現學術獨立和學者的尊嚴。
解說:作為學者,在學術創作過程中,各階段應遵循學者的職業倫理,對學術研究事業虔誠,防曲學阿世,作為迎接貴君研究的手段,必須有不好的風氣。在引用階段,所有引用文獻都不是理所當然的真理,而是應該受到必要的質疑。
事實上,是否有這種懷疑精神是學術引用和宗教或準宗教宣傳引用之間的重要界限。第二條:引用必須尊重作者的本意。解說:無論是正面論據還是負面批評的對象,引用都不能尊重引用者的本意,曲解引用文。
當然,從解釋學的道理來說,這是很難達成的目標。首先,作者表意的過程是否能圓滿達成原來的目的應該大懷疑,也就是所謂的“語言總是淺淺,不深得符合人的意”。下面的問題是,所有的理解都是在讀者與文本之間的對話中產生的。讀者自身的價值設定會投影到文本中。文字的相同意思因人而異。流著淚,恨著其他的鳥,嚇了我一跳”。但是,這種解釋學的說法極端地說,有一種未知的說法是“孩子不是魚,便宜是了解魚的樂趣”。
的經典是“孩子不是我。我不知道魚的樂趣”。明顯把人和魚混同了。同樣作為能夠運用理性的動物,人與人之間經常通過研究、交流來理解。
小時的流逝會給后人帶來解讀前人文獻的困難,但時間也會帶來某種知識的確定性,隨著讀者的理解的增加,一些誤解也會逐漸消除。哲學史和思想史不是完全寫不出來嗎?另外,以尊重作者本意的心情引用,會給引用者帶來同情的理解,減少誤讀和曲解。
第三條:引用觀點應盡可能追溯到相關論說的原創者。解說:根據先人的研究,新作需要對迄今為止的研究,特別是從幾個主要觀點出發、反復或修正過程明確把握。否則,張冠李戴不僅歪曲了學術史本來的面貌,而且在轉為相關思想學說本身之間可能會受到歪曲。
其實,認真整理思想和學術的系統,清楚地區分原始和轉記,正是研究者的基本工作。第四條:作者要寫容易確認引用文章。
解說:很多文獻中存在不同版本。頁面編號的顯示和音量的區分有差異。因此,如果引用者不明確表示引用文字或觀點的來源,會給讀者確認原文帶來不便。
第5條:盡可能保持原形,如果有刪除,必須明確表示。解說:為了節約版面,或是為了讓讀者理解引用文中的某個事項,引用者可以進行一定限度的修改。通常追加的內容必須用注釋方式寫明。刪除通常使用省略符號。
摘要之間,引用者應注意不要對引用文章產生誤解。第六條:引用以必要為限度。學術研究必須有新的意義。引用是為了論證自己的觀點。因此,他人的文字與作者本人的文字之間應保持合理的平衡,應避免過度引用,尤其是過度引用某特定作者,會讓讀者產生疑問。當然,對于被確定為有研究對象的文獻,或者只能依賴某文獻的作者,引用這樣的“特定項目”也是不得已的。也就是說,過度引用與其說是量的問題,不如說是必要性的問題。第七條:引用已經發表或出版的修訂版,必須以修訂版為根據。
解說:作品發表后,作者出版修訂版、改變發表形式時——例如,修改論文收入文集,在學術作品的歷史上當然是不少見的現象。修訂是指作者不滿意原作品的觀點、資料或表達,因此,表現了晚近作者的看法和思想。但是,這個規則有這樣的制約:如果引用者從事關于特定作者學說進展的研究,就需要引用至今為止的各種版本。
第8條:要引用未發表的作品,需要作者或相關著作權人的同意,不能浪費引用作品的發表。解說:在學術研究中,經常引用未公開的原稿、學位論文、信等。不僅提供相關文獻的標題、作者等技術信息,還需要作者或著作權人同意引用本文文字,這是為了尊重作者不想公開的信息的權利。
特別是在私人信中,不經同意的發表足以侵犯我國民法保障的隱私。另外,在可能引用作品的發表之前引用的話,原作的內容可能會過度公開,引用作品的發表價值也會受到損害,所以對于這樣的引用作品,需要比已經發表的作品更嚴格的限制。
第9條:為了避免讀者的誤解,應伴隨著明確的標識。通常引用有直接和間接兩種,直接引用需要使用引號,間接引用應在正文或注釋行文時明確地向讀者顯示。引用很多人的觀點時,應避免模糊的看法,讓讀者清楚地區別不同作者的差異。
應當指示,如果直接引用語句超過一定數量,則在布局時技術上被明確地顯示。第十條:引用應當以注釋形式顯示真實來源,提供文獻相關的正確信息。引用時的假常常被表現為注釋來源信息的虛假,例如掩蓋引線,直接作為引用顯示。
年來,有些作者在引用翻譯時,喜歡引用中文版來顯示原文版。側面代碼(白色顯示的原件的頁碼是為了讀者確認原文或利用索引),便于寫明出典時偽造。
將引用直接作為引用,將自譯引用文從原著中顯示出來,不僅不誠實的表達,對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及翻譯者的勞動也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