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抄襲亦稱論文剽竊,《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于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權司 [1999]第6號)中將“抄襲”定義為“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從實務來看,抄襲基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低級抄襲”,即原封不動或者稍作調整復制他人的作品內容;另一種是“高級抄襲”,即將他人作品中的獨創性內容通過改變作品類型、表現形式的方式竊為己有。 審判實務中,認定“低級抄襲”較為容易,可通過比對重合內容的比例數據進行一般判斷。 而認定“高級抄襲”難度相對較高,在判斷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時需要考慮的認定標準有:相似部分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使用了他人思想表達形式的主要部分或實質性部分、相似部分在作品中的篇幅比例和重要程度以及相關公眾對作品的整體認知等。
學術不端的主要表現和處罰政策. 關于學術不端行為,主要是指違反學術規范、學術道德的行為。. 更嚴重的,是少數人不懂法、不學法、不依法創作,學術道德缺失,不靠誠實勞動獲得科研成果,想要投機取巧、不勞而獲,或者少勞多獲。. 再加上我國學術界突然面臨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在反對學術不端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有的學者抵擋不住市場經濟的誘惑,做出一些違背學術共同體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還不自知,自以為是。. 其實,在國內外對學術不端已達成了一個基本的共識。. 關于學術不端,國際上一般指捏造數據、竄改數據和剽竊三種行為。.
”學位論文抄襲即屬于上述規定的第三項“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 根據該處理辦法的第七條規定:“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學術造假、論文抄襲到底觸犯了哪些法律? 《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第3條明確規定,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列為學位論文作假的行為,并在第7條規定,“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偽造數據等作假情形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可以依法撤銷其學位,并注銷學位證書。 ” 另外,剽竊他人作品的還屬于民事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