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了2015年第3批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告。本次抽檢55批次產品,有10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率為18.18%。
強化木地板合格率低
新京報記者在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看見,2015年第3季度,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抽查了全省55家企業生產的55批次產品,抽查發現有10家企業的10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1.82%。
抽檢不合格的10批次產品中,有5批次產品沒有商標,另外5批次商標分別為家立達、嘉美家、歐詩雅、奧博特、愛麗家。
2015年相關部門對于強化地板的抽檢,屢曝出質量問題。業內人士表示,強化地板生產門檻低,市場上魚龍混雜,各種小品牌層出不窮。消費者在選購地板產品時,要注意查看產品檢測報告中甲醛釋放量、力學強度、耐磨性能等理化指標是否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保證購買到的地板質量合格。
甲醛釋放量超標最嚴重
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主要問題為表面耐磨和甲醛釋放量。抽檢不合格的10批次地板產品中,全部存在甲醛釋放量超標問題。
據了解,針對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產品一般依據GB/T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等標準的要求。強化木地板標準GB/T18102-2007《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規定,E0級強化木地板甲醛釋放量要小于等于0.5mg/L,E1級的要小于等于1.5mg/L;國標GB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中,對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釋放限量分兩個等級:E2≤5.0mg/L、E1≤1.5mg/L,更為嚴格的E0等級(≤0.5mg/L)作為推薦性標準出現在《膠合板》(GB/T9846.1~9846.8)中,不具有強制性。
據悉,甲醛釋放量是指游離甲醛的釋放量,關系到選擇的產品是否會對身體造成危害。甲醛的危害主要是對人體皮膚黏膜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眼紅、眼癢、咽喉不適或疼痛、聲音嘶啞、噴嚏、胸悶、氣喘、皮炎等癥狀。
另外,有三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表面耐磨。表面耐磨性能是強化木地板的一項重要指標,該性能直接影響到產品的使用壽命和裝飾效果,因為該產品表層一旦破壞則無法修復,其使用價值也就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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