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期以來,如何判定海黃與越黃,主要靠經驗,無明確的數據支撐。而今后不一樣了,降香黃檀和東京黃檀都有各自明確的樹理結構標準,通過鑒定可以明確進行區分,理論上講是海黃是越黃一目了然。只是有一個問題始終解決不了,那就是鑒定報告。
按照林科院的規定,鑒定報告只出具到類,不寫到樹種。也就是說,盡管專家們鑒定出了樹種,知道它是降香黃檀還是東京黃檀,但給你的鑒定報告還只是寫“香枝木”,所以你還是確定不了它到底是海黃還是越黃。
但同時也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存在。按現行國標,香枝木下只有降香黃檀一個樹種,降香黃檀特指海南黃花梨,那么理論上香枝木等于降香黃檀,等于海南黃花梨。這問題就大了,這就等于所有的香枝木都被判定為了海南黃花梨。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鑒定報告出具到樹種,然而現在的鑒定報告卻只能出具到類而到不了樹種,所以“尷尬”只能持續,即使國標修訂,把東京黃檀寫入到香枝木下,但鑒定結果到類,則還是跟原來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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