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花梨這種名貴的木材是我們今天的說法,在歷史上曾有過“花櫚”、“花梨”、“花黎”等不同稱呼,古代的許多文獻資料對于這種木材的紋理特征及產地都有著明確的記載。
唐陳藏器在《本草拾遺》中說:“花櫚出安南及海南,用作床幾,似紫檀而色赤,性堅好。”明初王佑增訂《格古要論》記載,“花梨出南番廣東,紫紅色,與降真香相似,亦有香,其花有鬼面者可愛,花粗而淡者低。”清人李調元的《南越筆記》卷七也記載位于今越南的占城向明廷進貢花梨:“占城,本古越裳氏界。洪武二年,其主阿答阿首遣其臣虎都蠻來朝貢,其物有烏木、蘇木、花梨木等。”《南越筆記》卷十三又記載:“花櫚色紫紅,微香。其文有若鬼面,亦類貍斑,又名花貍。老者文拳曲,嫩者文直。其節花圓暈如錢,大小相錯者佳。‘瓊州志’云,花梨木產崖州昌化陵水。”《廣東新語》卷二十五記載:“海南文木。有曰花櫚者。色紫紅微香。其文有鬼面者可愛。以多如貍斑。又名花貍。老者文拳曲。嫩者文直。其節花圓暈如錢。大小相錯。堅理密致。價尤重。往往寄生樹上。黎人方能識取。產文昌陵水者。與降真香相似。”明人嚴以簡所著的《殊域周咨錄·卷七·南蠻·占城》里記述了占城國的土特產,其中有:“檀香、柏木、燒碎香、花梨木”。 明人顧芥所著《海槎余錄》提到:“花梨木、雞翅木、土蘇木皆產于黎山中,取之必由黎人。”
而明代大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木部第三十五卷“櫚木拾遺”一條中提出“(櫚木)木性堅,紫紅色。亦有花紋者,謂之花櫚木,可作器皿、扇骨諸物。俗作花梨,誤矣。”李時珍認為有花紋的櫚木,謂之花櫚木,平時眾口廣傳的“花梨”說法,為誤傳,而這從另一個方面也證實了當時的這種所謂誤傳的“花梨”之名已成為明代民間對于黃花梨約定俗成的固定稱謂。
另外,在我國古代史料中,也有將黃花梨稱之為“花黎”。如宋趙汝適所撰的《諸番志》卷下提到了“花黎木”:“海南,漢朱崖、儋耳也。……四郡凡十一縣,悉隸廣南。西路環拱黎母山,黎獠蟠踞其中,有生黎、熟黎之別。土產沉香……青桂木、花黎木、海梅脂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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