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很多消費者在購買了柚木家具,使用后卻發現不過是在家具面上貼了一層柚木外皮,并非消費者想要的實木家具,但因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商家堅持不肯退貨。
就拿李女士來說吧,她說在購買當時只聽銷售人員介紹,在簽訂合同中沒有要求注明家具材質是柚木,等到使用后才發現并非柚木。但商家表示,家具確實是柚木,只不過是采用的貼木工藝??上M者本意是要購買柚木制成的實木家具,因此產生糾紛,據了解,目前市場還未有關于家具的詳盡的合同范本,消費者購買時往往以口頭協議為準,忽略了文本的約定。如一消費者購買的樓梯,只在合同上寫明質量按廠標驗收,但送到消費者家中的樓梯,樓梯的色差、平整度很差,消費者要求退貨也沒有相關依據支持。
市消委會介紹,雖然目前家具包修有了相關規定,但家具質量還沒有統一標準,一般都是根據廠標來認定。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往往聽從廠商營銷員介紹,對產品的具體質量只能從外觀上判斷,對家具的材質、附料等不能直觀了解,與銷售方簽訂的合同非常簡單,具體的材質,質量標準、顏色和處理糾紛的方法往往不標明。業內人士提醒,在購買家具時,一定要在合同上注明材質等細節,以免實際物品與承諾不符時,無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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