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緊急督導令
(2019年第1號)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廊坊開發區工委、管委:
按照《河北省燃煤鍋爐改造提升三年作戰計劃》和省大氣辦《關于做好2019年燃煤鍋爐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應于2019年完成1332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任務,但截至5月31日,我市僅完成79臺,完成率僅為5.93%,在全省排名靠后,被省大氣辦通報批評。
據統計,有5個縣(市、區)工作已有初步進展,分別是:霸州市(任務數271臺)已完成55臺,完成率20.3%;大城縣(任務數76臺)已完成13臺,完成率17.11%;香河縣(任務數103臺)已完成8臺,完成率7.77%;永清縣(任務數27臺)已完成2臺,完成率7.41%;廊坊開發區(任務數41臺)已完成1臺,完成率2.44%。有6個縣(市、區)工作沒有進展成果,分別是:三河市(任務數137臺)、大廠縣(任務數105臺)、廣陽區(任務數7臺)、安次區(任務數130臺)、固安縣(任務數23臺)、文安縣(任務數412臺)。
當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勢異常嚴峻,此項工作是省、市年度安排部署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點工作,舉足輕重,圓滿完成燃氣鍋爐治理工作任務,是確保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的重要支撐。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克服畏難厭戰和松懈麻痹思想,始終保持治霾定力;要組織相關部門深入分析推進緩慢的主要原因和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快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進度;要安排專人督辦、壓實責任、倒排工期、攻堅克難,確保按省要求如期盡快完成任務。請各地務必于6月13日16時前將下一步工作推進措施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大氣辦。
我辦將對此項工作持續開展跟蹤督導,發現推進不力、推諉扯皮、厭戰誤事、弄虛作假的,將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問責。
收到此件后,要第一時間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緊急督導令
(2019年第2號)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廊坊開發區工委、管委,市直相關部門:
目前,我市已進入夏季臭氧污染的高發期,截至6月10日我市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數已出現47天,4月份就出現了一次臭氧中度污染高值,5月份又連續出現1天重度、3天中度臭氧污染高值天氣,進入6月份僅前11天就出現5個臭氧污染高值天氣。臭氧高值的早發、多發、持續高發,對我市完成年度優良天達標比率工作目標產生致命影響,強化臭氧生成前體物VOCs、NOx污染防控已成為當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市大氣辦于2019年5月22日印發《廊坊市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前體物防控行動方案》(廊氣辦字〔2019〕107號,以下簡稱“市方案”),對臭氧生成前體物VOCs、NOx污染管控進行了安排部署。市方案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相關部門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的專項方案,于5月31日前上報市大氣辦。
截至目前,仍有7個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未呈報專項工作方案,也沒有向市大氣辦匯報相關工作,分別是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開發區、固安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問題的存在,表現出我們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畏難、厭戰情緒和松懈、麻痹思想,必須及時糾正。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迅速啟動臭氧污染前體物防控工作機制,盡快扭轉臭氧污染加劇被動局面,現緊急督導如下:
一、制定專項方案,嚴密安排部署。市方案中明確的責任主體和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謀劃,對市方案中明確的管控內容進行詳細排查、建立臺賬、摸清底數,結合重點行業企業、區域特征等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推進方案。并將方案任務逐一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科室、具體責任人,將方案要求下達到轄區內每一個企業或業主。
二、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市直相關部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要深入一線,親自調度、親自指揮、統籌協調、壓實責任。派駐轄區內涉VOCs企業、汽修、餐飲等行業企業駐場監督人員,開展全方位、全天候督查巡查。對不按方案落實的行業企業,必須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處罰,確保各項管控措施落實到位。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監管及督導責任,凡出現監管不力、處罰不嚴、責任缺失等原因導致管控措施不落實的,將對相關地方政府或責任部門予以追責問責。
收到此件后,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要第一時間報黨委(工委)、政府(管委)主要負責同志;市直相關部門要第一時間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并于6月15日16時前將臭氧管控專項推進方案、工作落實情況一并報市大氣辦。
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
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緊急督導令
(2019年第3號)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廊坊開發區工委、管委,市直相關部門:
今年1-5月份,我市空氣質量狀況整體較差,顆粒物污染十分突出,從生態環境部通報的降塵量和生態環境部駐我市“一市一策”專家組及PM2.5專家組源解析表明,揚塵污染是造成我市空氣質量惡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國家和省多次通報我市降塵量較高的問題中,永清縣、固安縣、安次區和霸州市降塵量較上年同期不降反升嚴重。
按照省領導批示要求,省揚塵專項督導組于5月28日對我市開展專項督查,督查過程中也發現部分地區存在落實“六塵共治”工作不利和多個施工現場揚塵管控不到位的問題。對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省各項揚塵防治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扎實推進揚塵污染各項管控措施的全面落實,從6月份開始,打好翻身仗。為切實扭轉揚塵污染被動局面,現就有關工作緊急督導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廊坊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擔負起大氣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的政治責任,充分認識到當前揚塵污染問題的嚴重性,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道路揚塵管控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13/2934-2019)《廊坊市2019年揚塵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標準和通知要求,切實發揮好政府主體責任,督導各相關部門落實好監管責任,加大督導檢查頻次和力度,確保各項揚塵污染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結合部、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制定詳細、完善、可操作性強、符合本地實際的揚塵綜合整治工作專項實施方案。
自6月份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緊急部署,迅速督導各縣(市、區)政府和廊坊開發區管委會,全面落實“六塵共治”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標準,對全市域所有在建工地、所有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所、所有城鄉道路和裸露土地進行一次地毯式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大檢查,對長期不達標、拒不整改、屢查屢犯和對上級交辦問題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和工地,要堅決采用停工整治、最嚴厲處罰(處罰到企業法人)、限制招投標、列入“黑名單”等震懾性強制措施,綜合懲治強力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工作中推諉扯皮、敷衍應付、盡責不力、處罰不到位的地方和單位,要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問責。
各地接此件后,第一時間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并于6月20日中午12時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形成專題報告,連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經當地和部門主要領導審定后加蓋公章呈報市大氣辦。
廊坊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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