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山東省環保廳日前發布《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燃煤小鍋爐“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8〕199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各市要建立對燃煤小鍋爐“清零”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周調度督導制度,對2018年6月底前未完成淘汰的小鍋爐和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應予以停產整治。
板材之都山東臨沂環保局接到山東省環保廳《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燃煤小鍋爐“清零”工作的通知》,省環保廳明確要求臨沂市對2018年6月底前未完成淘汰的小鍋爐和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應予以拆除、停產、整治。山東臨沂使用小鍋爐的板材企業是此次停產整治的重點整治對象。
目前山東臨沂市區已經完成了10噸以下小鍋爐的淘汰,但是板材大鎮義堂鎮,探沂鎮仍未完全完成小鍋爐的淘汰,省政府明確規定,通知要求,臨沂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區域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的淘汰。為確保按時完成并給整改驗收留出時間,請有關市加快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爭取2018年5月底前完成淘汰,確有困難不能完成淘汰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運行,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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